2024年云南省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开始
2024-09-15 07:52:53
2024年度云南省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遴选的范围主要是钢铁、炼焦、石油炼制、乙烯、氯碱(烧碱、聚氯乙烯)、氮肥(合成氨、尿素)、现代煤化工(煤制甲醇、煤制乙二醇、煤制油、煤制合成天然气、煤制烯烃)、纺织染整、化纤长丝织造、造纸、啤酒、发酵、氧化铝、电解铝、多晶硅、船舶制造、铁矿采选、平板玻璃、水泥、铅冶炼、锌冶炼等21个行业工业企业,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的工业企业:
3.近三年未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8.建立节水管理制度,各生产环节有配套的节水措施,建立完备的用水计量和统计管理体系,水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 24789)要求,并依法检定或校准。
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县级以上工业园区且满足以下条件的县级以上工业园区:
3.近三年园区内企业未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PG引领电子科技4.满足国家标准《节水型工业园区评价导则》(GB/T 43477)要求,且水效指标为领先水平;
(一)申请。按照自愿参与原则,相关行业企业和园区可向所在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水务)局提交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纸质材料一份、光盘一份,电子版同时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报送)。已入选2022年水效领跑者名单的企业、园区,直接将申请材料提交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
(二)初步材料审核。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水务)局会同发展改革、市场监管局按照通知遴选范围要求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报告进行初步材料审核,于2024年8月1日前将符合条件的推荐企业名单及申请报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初评及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将按照遴选要求及技术考核相关指标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报告进行初评,评选出云南省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后公告,并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参加2024年度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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